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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卡领取的盲点以及逗留时间对 "配偶签证 "延期构成的严重风险。

许多国际已婚夫妇因工作或其他原因经常往返于日本和其他国家之间。然而,在日本维护和更新 "日本国民的配偶或子女 "签证时,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经常被忽视的 "盲点"。
本期的 "居留卡领取规则 "以短期居留期间的续期申请为例。と本节解释了必须克服的两大障碍:"在日本逗留的天数(实际居留身份)"。
1. 我的妹妹可以代表我领取新居留卡吗?
如果申请人在短期逗留期限内完成了申请,但在签发(即领取)新在留卡时申请人不在日 本,则存在是否可以由居住在日本的亲属(如姐妹)代替领取新在留卡的问题。
只有 "共同生活的亲属 "才能成为接收代理人。
结论分居的亲属(如姻亲)原则上不能代领这笔钱。
在办理移民手续时,法律对可以领取新居留卡的代理人有如下严格限制
- 外国人
- 同住亲属(可在居民身份证上证明居住在同一家庭的亲属)。
- 受理申请的行政官员和律师。
请注意,不与您同住的亲属,无论关系多么亲密,都不能成为您的收据代理人。
聘请行政律师时的 "注意事项"。
'那么,如果我请一家申请机构代我办理续期手续并接收续期文件,不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吗?你可能会这样想。当然可以,但这里有一条最重要的规定。
[最重要的规则 行政官员也有代表您领取居留卡的时候、外国人本人(丈夫)必须在日本。
申请本身可以在三周的逗留期间完成。但是,您的丈夫随后会返回美国、在法律上不允许行成律师在 "离境期间 "代表申请人到日本入国管理局(如京都入国管理局)领取新卡。
如果检查是在您丈夫回国后完成的(通知结果的明信片到达),即使您已聘请了行政 律师、等到您丈夫下次抵达日本时再领取新在留卡有必要
2. 维持或延长配偶签证的 "内在风险
除了收到签证的时间,本案最令人担忧的是申请人几乎没有在日本实际居住(停留天数)。这就给签证的可行性带来了严重的风险。
配偶签证的前提是 "在日本共同生活"。
授予 "日本人配偶或子女 "身份的前提是,夫妻双方必须在日本共同生活,并过着稳定的共同生活。
即使过去每年都获准续期,但如果以下情况持续存在,续期的风险也很大
- 只在日本全年种植 "几周"。
- 生活和工作的大本营(收入基础)完全在美国。
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入国管理局将认为该人没有在日本实际生活(即将配偶签证用于非预期目的)。并确定在本次或下次更新中必须指出的是,很有可能会批准不予许可(拒绝延期)。
即使你幸运地获得了许可证,你也要走 "一年 "的钢丝。
即使您这次幸运地获得了更新许可,考虑到各种情况,您的在留期限也不可能延长到 "3 年 "或 "5 年"。每次的在留期限仍将是 "一年",您将继续在两次更新之间 "走钢丝",不知道每次来日本是否都能获得许可。
摘要:根据实际情况精心设计人生规划。
配偶签证不能仅凭 "与日本人结婚的事实 "来维持,而是要对 "在日本的实际居住地 "进行严格审查。
对于经常出国或搬家的夫妇,我们建议他们重新审视一下目前的在留资格是否符合入国管理局的规定,如有必要,请咨询专业的行政代书人,然后再仔细考虑今后在日本的生活安排和签证策略。
